各学院团委、团学组织、广大团员青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优势,培养学生“爱校荣校、实践报国”的良好品质,加强我校与中学之间的紧密联系,提升我校在社会各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特组织开展2024年大连海事大学寒假社会实践暨第十六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面向从全国各高中毕业的优秀海大在校生,利用寒假时间,通过返回高中母校的方式进行宣传,可通过采取组织问卷调查、活动交流、集体宣讲等方式宣传海大概况、师资科研、人才培养、校园文化、就业创业、招生政策等内容,并通过拜访高中母校老师、与学生和家长交流等形式,深入宣传海大的办学特色,解答考生和家长的疑问,从而使考生和家长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海大。
二、工作安排
1.有意参与实践的同学通过我校社会实践小程序(DMU海辽实践)进行组队申报,各学院可以通过二级管理员账户审核和管理本学院团队申报信息。本次申报兼容个人跨院系组队,跨院系团队在团队负责人所在院系申报立项,实践团队要做到实践主题鲜明、重点突出;
2.每支实践团队可由3-7名成员组成,每名同学只能参加一支队伍。原则上要求每支实践团队均有教师指导实践,可邀请专业教师、团委书记、辅导员、思政班主任等给予指导;
3.社会实践团队由所在学院进行立项,坚持“谁立项、谁负责、谁管理”,由各二级团委审核团队信息、汇总立项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并择优向学校推荐校级“重点团队”,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评审选取校级“重点团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团队总数的20%;
4.学校将面向二级学院团委负责人和各立项团队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各学院团委要结合本学院团队立项情况开展细化指导和培训,覆盖所有实践团队,内容需包含安全教育、调查研究、宣传技能等相关方面;
5. 全校寒假社会实践集中立项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1日,全校出征仪式暨培训会时间暂定12月下旬;
6.各实践团队于2024年1月至2月寒假期间开展社会实践,期间各学院团委需做好正在实践的团队情况跟进,并向校团委汇报学院团队实践总体安全情况,如遇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三、工作要求
1.积极组织动员,打造多元格局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坚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实践主题,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力争让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将社会实践调研成果转化为资政建议,形成“一院一品”的工作格局,推进社会实践成果培育和转化。同时,各学院团委需严格把控团队质量,此项工作将作为学院评选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标准之一。
2.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工作责任
各二级团委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实践安全指导和培训,加强安全保障和过程管理,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覆盖
各级团委可在实践开展期间,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实践动态,加强正面宣传。在实践中后期可对本学院的优秀团队进行宣传,同时推报至学校,学校将择优进行宣传。进而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总结表彰
1.成果验收
各团队要对实践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撰写宣传材料和实践报告。团队实践过程中收集的影像材料、社会实践笔记、团队总结或调查(调研)报告等材料要及时报送至各学院团委社会实践部,以便进行评比表彰。成果验收分为中期和后期两个阶段,中期侧重于宣传实践过程和成果,后期侧重于团队整体考核和评价。校团委将于2024年上半年新学期开学后统一组织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答辩和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2.表彰资助
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将根据团队最终评审结果,结合各单位及各团队获奖情况、中期验收成果、上交材料情况及实践过程中的相关表现,对优秀实践团队、优秀实践个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单位等予以表彰,并对获奖和立项团队给予一定资助:各普通团队基础资助经费额度为200元、重点团队为400元,获评“优秀实践团队”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分别给予200-800元的额外经费资助。
各参与人员可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行组队,各团队需下载并仔细阅读《2024年大连海事大学第十六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指导手册》(附件)。

五、联系人
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指导老师:
王老师 0411-84724513
“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专题社会实践:
杜同学 15028317912
附件:2024年大连海事大学寒假社会实践相关材料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大连海事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