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依照《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大连海事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连海大党〔2020〕38号等有关规定,经学生社团申报、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审核评估、团委复核,现将上一学年审核合格并于2024-2025学年予以注册的学生社团名单予以公示。2024-2025学年,未注册的学生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8日——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团委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公室。